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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国有资产合法地位,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
| 时间:2005-3-25 10:58:43 出处:吴忠国资网 点击: 评论 |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中央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从美国的经济学家,到国内的官员、经理(厂长)和国内形形色色的经济学者,都对这个问题发表了各种论说。然而,真正从保证国家利益、保证全体劳动者利益的角度对国企改革进行探讨和实践的,却少的可怜,少的可怕。
多少年来,国企改革几乎仅在政府和经营者之间的较量和妥协中惨淡行进:先是在经营权层面进行改革,后来在使用权层面进行改革,最后才在所有权层面进行改革。整个过程中,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全民——全体劳动者成了这场轰轰烈烈改革中的旁观者和改革的对象。
国有企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国有企业的快速递增,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和保障。但是,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呈快速递增趋势,据权威机构统计,国有资产以每年800-1000亿元人民币的速度流失,已经成了困扰国企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
加上头上有经济学家桂冠的国内经济学者厉以宁等少数人的鼓吹,股份制成了国企改革的唯一思路。这个思路的最残酷、最可怕的结果就是:以经营者为首的少数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劳动者的财产剥夺了去,成就了这些人成了富翁,成了精英。国有资产霎时间变成了私有资产。后来个别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民营资本、域外资本的介入,成了国有资产的强大的掠夺者。
厉以宁的“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的理论,很快获得了众多国有企业领导人的青睐,私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在博弈,国有资产在流失,国有企业领导人在腐败。在“股份制万能”指导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行为参与下的暗箱操作层出不穷,国有资产几经缩水,甚至出现了国有企业“负资产”的现象,腐败的层面扩大到评估事务所,扩大到党政机关。
两个很特别的现象随着“股份制万能”思想进行的国企改革畸形的出现了:一是国企改革,职工下岗,二是国企改革,国资流失。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到2004年,无论经济学界,无论街头巷尾,无论媒体,无论政府部门,两个头疼的词汇成了和“国企改革”使用频率相同流行语:这就是国企员工“下岗”和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有很多人对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前景产生了怀疑。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约束机制,应该是依法进行国企改革的根本前提,是国有资产不致继续流失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机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和约束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后,一是立即着手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指标和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的规范化程序。三是对机构管理下的所有国有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部分进行清查摸底、清产核资,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的基数目标。四是建立一个可行的、合理的、严格的国有企业资产、国有股份的经营管理考核和奖惩办法和机制。五是建立一个遴选、推介、任命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有效机制。
二、全面停止在行的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和破产改革,待国务院国资委即将出台的中小企业的MBO办法开始实行后再行改制,或者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新的评估。
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破产改革的旗帜下进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是最主要途径。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就是依据股份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依法”将国有资产用剥离国有资产或者剥离国有股份把优良优质的国有资产揣进自己的腰包。将优良资产经过改制、评估、购买(就是浅薄意义上的MBO,就是管理者购买,是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重新组建股份制企业,通过一定的非法程序,诸如股权化、民营资本购买、合资合营等,直接将大部分装入私人腰包;而将劣质资产闲置一旁,将原国有企业的债务、损失、纠纷一律转嫁到这部分,不仅严重搅乱了市场秩序和起码的市场经济规则,坑害了企业原有合作商家的利益,还利用所谓的买断工龄的办法坑害了原企业大部分职工的根本利益。一个企业的管理者,摇身一变成为了企业资产的所有人。而作为国有资产使用者的广大国有企业职工则成了这场所谓改革改制的最大受害者。
国有企业的产权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应该细化为: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的所有权是全民所有,也即国家所有,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必须做到对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保值、增值和安全的责任。国有企业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于这个企业的所有劳动者,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依法享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产权的改革往往是国有企业资产私有化的借口。
所以,产权改革和破产改革的程序应当立即暂停。
三、对现有尚未进行改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和行业,应立即督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首先,立即从国有企业管理层开始,进行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概念教育。享有企业经营权的经营者不能以任何形式来收购所管理企业的资产,这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不是市场经济意义上可以流通的资产。这种购买方式在自己确定价格自己购买的过程中,国有资产被残暴的掠夺了。所以这种教育本身就是要让他们从根本上断绝一日成为富翁的年头,把心思花在如何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高效运行,良好效益上来(本人称为三笑管理)。
第二、加强企业财务部门的人员素质、专业水平的管理。
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是国有企业资产最基层的管理部门,对保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其在保值基础上不断增值有着重要的责任。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履行其职责之内的对国有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全部责任。
郎咸平在批评国内严重掠夺国有资产的行为中,指出的三个企业,几乎都是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不依法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
同样的在中石油、中石化、红塔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中几乎都出现经营管理者操纵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行为,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以工资、奖励、股份配送等形式落入私人贪婪的血盆大口中。
四、严肃整顿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拍卖单位,严格进行估价师、拍卖师、估值师和会计师的资格认定。
第一、一些国有企业管理部门采取自己估价、暗箱操作的办法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权威”和“合法”的罪人。
国务院发改委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最近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在上海演讲时谈到一个亿元资产的企业,通过评估就缩水了一半,成了五千万。这就说明了我们的资产评估队伍不是很纯洁的,依法审查社会评估机构、审核评估人员的资质是很必要的。
第二、建立或加强独立评估资格的评估单位,同时建立有监管单位管理有良好市场行为的国有资产交易单位。
国有资产经过评估之后,就进入了拍卖和交易的程序。这个程序的公开与否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经济学家的调查,国有资产在转让中,采用公开拍卖形式出售的国有资产价格一般比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高出10%左右,而采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的方式出售国有资产的价格一般比评估价格低30%,而采用所谓的MBO方式,国有资产几乎是零价格出售!
五、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财务审查审计机制的建立和管理。
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加快了私有化的进程。尽管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目前还是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在实现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出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现象不能不说是在用国有资产支撑着私有化进程!
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加剧了政治腐败,加剧了司法腐败,加剧了贫富差距,导致了官僚资本的膨胀。掌握着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掌握着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当权者,他们手里操纵着国有资产转让的机会和权利,操纵着转让价格,决定着转让对象,控制着国有企业的资产命脉和利益,他们有机会把国有资产变成自己或亲友的财富。
六、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一种所有制形式的产物,是中国从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化的主体和主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的主要形式,是公有制的主体。它的公共作用是不能取代的。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保证国有企业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合法地位。国有企业的效益,尤其是它自身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公共作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作者:马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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